省委教育工委检查我院贯彻落实三部委《意见》情况
发布时间:2011-06-22浏览次数:4142文章来源:
12月14日,省委教育工委检查组就我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组组长、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荆和平一行五人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提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检查学院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汇报会上党委书记吴兆方介绍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特色亮点,院长陈光曙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芳代表学院作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工作汇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吴书记从四个方面介绍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学院始终将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为突出地位,逢会必讲,重在落实,通过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年度目标管理、深化“一岗双责”、健全工作机构,构建严密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二是机制创新,通过目标导向机制、教育预警机制、民主管理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形成了完善的廉洁教育和预防腐败体系。三是重点重抓。通过抓好一班人(领导班子),带动一层人(中层干部),影响一群人(师生员工),有效地增强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洁意识。四是成效初显。通过健全机制、加强教育、强化监督、严肃查处,使其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从而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刘芳副书记从四个方面汇报学院落实《意见》情况。一是强化党风廉政责任,反腐倡廉责任体系更加完善,二是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更加健全;三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校园廉洁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四是健全查处工作机制,查办案件威慑作用更加显著。并且从四个方面汇报了下一步打算,一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四是进一步提高办案威慑力。 荆书记着重阐述了贯彻落实《意见》的意义,强调作为高职院,在实施《意见》过程中必须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宣传教育,形成大宣教格局;严格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苗头,及时纠正。 汇报会后,检查组同志认真查阅了我院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各项资料,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检查组组组长、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荆和平作重要讲话: 党委书记吴兆方介绍了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特色亮点: 党委副书记、院长陈光曙主持汇报会: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芳作工作汇报: 检查组同志认真查阅各项资料: 汇报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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