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通知,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安排,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6日(星期二)正常上班上课;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和假期安全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2、清明节是扫墓祭祖的节日。学校倡议全校师生要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下,减少返乡祭祖;强化个人防护,遵守防控要求;抵制封建迷信,弘扬美德,文明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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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