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的工作与生活安排,经研究,现将我校2021年暑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
1.学生:20级学生2021年7月4日放假(期末考试结束即可离校);19级学生2021年8月20日放假。
2.教师:担任19级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正常上课,直至课程结束;无19级教学任务的教师2021年7月8日放假。
3.行政、教辅人员:2021年7月9日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安排轮休。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1.2020级学生:2021年8月29日返校报到,8月30日正式上课;
2.教师:8月27日报到,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3.行政、教辅人员:8月27日恢复正常上班。
三、暑期轮休安排
1.2021年7月9日-8月20日轮休安排
(一)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总务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图书馆:周一至周五须至少安排3名人员在岗,其中1人必须为中层干部。总务处周一至周日须至少安排1名校医务室人员在岗,学校安保人员由保卫处另行制定值班要求。
(二)有19级在校生的各二级学院:周一至周五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必须有1人在岗,并且至少安排2名以上其他人员在岗;周、六日各学院须至少安排1名人员在岗。
(三)其它各院(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周一至周五须安排至少2名人员在岗,其中1人必须为中层干部。
2.2021年8月21日-8月26日轮休安排
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总务处,各二级学院安排每日1人轮班。
各院(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酌情增加在岗位人员人数,确保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第三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四、假期注意事项
1.师生暑假期间要按照属地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交通安全与人身安全。教职工应减少外出、不允许前往国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各单位要坚持落实疫情相关重要信息“日报告制度”,若无相关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
2.各单位对照工作职责,在合理安排教职工轮休的同时,做好第三学期工作安排,保证第三学期各项日常业务和服务性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满足师生需求。同时,统筹谋划本单位秋季开学各项工作,细致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确保开学正常的教学、生活和管理秩序。
3.严格执行学校值班工作制度,做好24小时行政值班和二级学院值班工作,值班安排表另行制定。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应对处置。
4.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全校师生员工在假期中要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社会公德,严禁酒驾、“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5.请院(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值班工作,并将本部门轮班安排表(附件1、2)于2021年6月30日前送交办公室,联系人林森,电话:83858010,邮箱:41953900@qq.com。
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