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馆藏档案资源、优化馆藏档案结构,更好地发挥校史馆育人功能,全面、真实呈现学校自1964年创建以来的奋斗历程,生动展示学校的历史风貌和发展建设成就,现特向全校教职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
一、征集范围
1964年建校至今的历史沿革中各个时期形成的历史资料及实物档案(包括文本资料、照片、音像、实物类等)。
二、征集内容
类别 | 序号 | 征 集 内 容 | 备注 |
校园建设、校园风光类 | 1 | 反映各历史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实物、文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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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反映学校新校区建设的照片、实物、文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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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与管理类 | 3 | 各历史时期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职(教)代会及党团组织、社团等活动的材料及照片;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献资料(如重要报告、批复、任命书、会议纪要等) | |
4 | 早期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笔记、讲义、教材、教案、试卷、记分册、实验记录、购买或制作的教具、仪器设备、工具、教学模型模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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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历史时期学校各部门制发的各类文件、印刷品的样本(包括实习大纲、实验指导书、考卷和教材等,已归档的文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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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各历史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宣传画册、招生咨询图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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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徽、徽标、印章、纪念册、工作证、学生证、借书证、洗澡券、饭票、毕(结)业证书、教职工花名册、工作人员合影、通讯录、校服,及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证明、信件、函件等 | ||
8 | 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学校师生员工在校期间或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形成的文件(含聘书、奖状、通知等)、实物(奖品、纪念品)和照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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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各历史时期学校出版的校刊校报等;师生在重要期刊、报刊发表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文章、论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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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类 | 10 | 各历史时期上级领导、社会名流以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或讲演时的照片、记录、录音带、录像带、题词或报道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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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各历史时期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大型庆典活动收到的祝贺函电及礼品等;与其他单位、机构合作的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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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文体活动类 | 12 | 各历史时期校园文化建设材料、各类文体活动照片、运动会秩序册、;学生会团委会管理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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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类 | 13 | 历届毕业生班级合影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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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历届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重要成就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聘书、证书、照片、媒体报道等,请适当配图并文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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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反映或记载我校校友的重要成就、事迹或对当时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事迹材料(照片、实物、录音带、录像带、书报刊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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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6 | 不属于以上分类,但有助于了解、研究学校历史和有收藏价值的校史档案资料和实物档案物品、具有较高保存价值的材料和实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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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符合校史资料收藏范围的实物、资料,学校登记造册。
2、代管与复制。对珍贵的资料实物,如不便捐赠原件,学校可代为保管(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或由学校复制后归还原件。
3、经双方友好协商的其他方式。
四、征集要求
1、提供的图片资料,请尽可能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事件时间、地点、基本事由、主要人物姓名、时任职务和现工作单位、拍摄者等信息。
2、提供的文字资料,请在末尾注明作者和提供者的真实姓名、在校时间、时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不便捐赠原件,由学校复制后归还)。
3、捐赠者所提供的照片、文字材料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如果发生侵权纠纷,由提供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五、捐赠回馈
1、对所捐资料或物品纳入校史馆馆藏的捐赠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或纪念证书,并赠送60周年校庆纪念礼物。所捐赠档案原件或复制件在校史馆展出时,将标明资料来源出处。
六、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1年 11月30日。同时长期接受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社会各界捐赠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
七、联系方式
征集有关事宜,欢迎大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学校联系。
联系电话:窦海燕 15951263100
李京珂 18037458890
邮箱: 397614698@qq.com ;1397861374@qq.com
地址: 图书馆五楼521办公室;明德楼309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