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中心)、直属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的工作与生活安排,经研究,现将我校2023年暑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
1.学生:22级学生2023年6月28日起放假,21级学生2023年7月22日起放假(考试结束即可离校);
2.各二级学院(部):各二级院(部)党政管理人员、21级专兼职辅导员2023年7月21日前正常上班(周末、节假日除外);担任21级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正常上课,直至课程结束,无21级教学任务的教师2023年7月3日起放假;2023年7月22日起,各二级院(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每日安排1人轮班;
3.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各部门(单位)2023年7月21日前正常上班(周末、节假日除外);2023年7月22日起,办公室、学生处、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总务处、保卫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等部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每日安排1人轮班。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
1.2022级学生:2023年9月3日返校报到,9月4日正式上课;
2.教师:9月1日报到,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3.行政、教辅人员:9月1日恢复正常上班。
三、假期工作安排及要求
1.暑假期间,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主题教育要求,认真做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各项工作,确保主题教育不间断,认真抓好主题教育任务的督促落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如需离开淮安市的,须履行请假手续。
2.各部门(单位)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第三学期工作安排,保证第三学期各项日常业务和服务性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满足师生需求。同时,统筹谋划本部门(单位)秋季开学各项工作,细致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确保开学正常的教学、生活和管理秩序。
3.严格执行学校值班工作制度,做好24小时行政值班和二级学院值班工作,值班安排表见附件。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信息畅通,遇到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应对处置。
4.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全校师生员工在假期中要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社会公德,严禁酒驾、“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5.本学期学校行政值班和二级学院值班时间截止到7月2日。办公室、学生处制定7月3日-7月21日学校行政值班和二级学院值班表。办公室、学生处、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总务处、保卫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等部门制定7月22日-8月31日值班安排表(附件1),并将本部门值班安排表(电子版)于2023年6月30日前发送至办公室,联系人:林森:,电话:83858010,邮箱:41953900@qq.com。
附件1: 附件1:2023年暑假轮休值班表(7月23日至8月31日).doc
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